债权债务转让税务处理是怎样的债权债务转让税务怎么处理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债权债务是可以依法转让的,转让债权债务时一般要签订书面转让协议的,而因债权债务转让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。那么债权债务转让税务处理是怎样的,债权债务转让税务怎么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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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债务转让税务处理是怎样的,债权债务转让税务怎么处理?山东晟韵律师事务所油民律师解答:
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、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、预付款项,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:
(一)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、关闭、解散、被撤销,或者被依法注销、吊销营业执照,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;
(二)债务人死亡,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、死亡,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;
(三)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,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;
(四)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,无法追偿的;
(五)因自然灾害、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;
(六)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根据《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,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,应按“财产转让所得”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80条:债权人转让权利的,应当通知债务人。未经通知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,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。
山东晟韵律师事务所油民律师解析:
合同权利的转让,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,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:
一、自由主义,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,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;
二、通知主义,我国《合同法》第80条规定:“债权人转让权利的,应当通知债务人,未经通知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”。
三、债务人同意主义,《法国民法典》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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